通报

夏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曝光定点药店医保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根据《夏河县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2023年6月,夏河县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内14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2022年度考核及2023年上半年工作督查,发现2家药店存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甘南佛慈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夏河旗舰店检查发现存在串换药品、违规刷卡问题,涉及金额6000元,根据《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夏河县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协议》规定,夏河县医疗保障局决定追回资金6000元,责令整改,约谈该药店负责人,并处以造成损失基金1倍罚款6000元的处理。

二、甘南金翔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夏河吉祥店检查发现职工慢门诊特病报销中自行把不属于慢特病报销的病种和药品纳入慢特病进行报销,涉及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110.4元,根据《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夏河县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协议》 《甘南州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服务协议》规定,夏河县医疗保障局决定追回资金1110.4元,责令整改,约谈该药店负责人,并处以造成损失基金2倍罚款2220.8元的处理。

上述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相关规定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夏河县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事关你我,人人有责,广大参保人员须自觉抵制串换药品、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县医疗保障局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941-7129705),县医保局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夏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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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马雪晶  审   核/ 道  吉

责 编/袁茂润  总审核/何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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